抽查市售10件飲水用水龍頭,其中3件中文標示不合格,限期未改正者最高可處100萬元(圖/標檢局 提供)
轉開飲水用水龍頭就可直接喝水真是方便,但小心連重金屬一併喝下肚。消基會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查市售飲水用水龍頭,雖然品質全數無慮,但是有4成標示不合規定。尤其有些廠商基於成本考量使用低價的銅合金製材,可能造成電鍍層剝落使鉛溶入水中,建議民眾購買時認明檢驗標識為宜。
消基會和標檢局合作,抽查全台北、中、南衛廚、衛浴材料商行販售的10件「飲水用水龍頭(LF)」,依據國家標準CNS 8088「水龍頭」,進行「無機汙染物溶出性能」及「與水接觸之本體材料」等2項品質項目檢測,並依「商品檢驗法」查核「商品檢驗標識」及「中文標示」。
結果發現品質全部合格,但有1件不符「商品檢驗標識」規定,3件中文標示不合格。其中,商品檢驗標識違規情形,為商品本體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;中文標示不合格者,多為商品本體未標示冷熱水區別、未標明報驗義務人名稱及地址、未依標準規定標示包裝應標示事項等。
標檢局指出,飲水用水龍頭屬應施檢驗商品,這次違反「商品檢驗標識」及「中文標示」的商品,依照「商品檢驗法」規定,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標示,否則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。
市售水龍頭材質以銅合金及不銹鋼材質市占率最廣,當中銅合金成本低,使用一段時間後,電鍍層剝落與水接觸時,其中的鉛便會溶於水中,就算煮沸後鉛也不會揮發。若是長期攝取鉛,可能導致心血管疾病、兒童智力下降、腎臟疾病及帕金森氏症等症狀。
消基會呼籲,政府應不定期抽查飲水用水龍頭,釐清通路業者是否在品名、包裝上區分商品用途,以免消費者誤買到一般水龍頭危害健康;商品標示是業者對商品的品質承諾,廠商須落實商品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,維護消費者權益;消費者選購時務必確認商品本體有標示「LF」,及包裝上有標示「飲水用」等字樣。
文章來源: 卡優新聞網
圖片來源: 卡優新聞網